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有哪些?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

  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有哪些?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 一、并购支付方式及其特点
  (一)现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是并购活动中最清楚而又最快捷的一种支付方式,在各种支付方式中最为常见。具体来说,企业并购中的现金支付方式是收购企业通过支付现金来获得目标企业的资产或控制权。一旦目标企业的股东收到对其所拥有的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企业的所有权益。
  (二)换股支付。换股并购可以说是一种不需要动用大量现金而进行优化资源配置的方法。根据其具体方式,换股支付可有三种情况: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和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
  (三)杠杆收购。杠杆收购的主体一般是专业的金融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是以合适的价钱买下公司,通过经营使公司增殖,并通过财务杠杆增加投资收益。这种收购方式概括来说就是根据杠杆原理,使收购方可以用少量的资金(通常只占收购资金的5%~20%)得到目标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四)资产置换。资产置换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情况,包括整体资产置换和部分资产置换等形式。资产往往发生在公司上市的过程中,一个母公司在子公司收购完成以后,将自己的优势项目或资产卖给子公司,然后把子公司的不良经营项目卖给第三方或者自己,这样即可借子公司的壳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资产置换被认为是各类资产重组方式当中效果最快、最明显的一种方式,经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资产置换行为非常普遍。
   二、内部完善
  1、并购方对公司控股权的考虑。对于控股股东而言,并购活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必然是其考虑用何种支付方式的一大因素。如果保留控制权对并购公司的管理层非常重要,在公司的控制权受到威胁时,管理层就有较强的动机去选择现金支付而不是股票支付。
  2、并购公司经营状况。一般公司保留的现金流量有限,若是规模较大的并购,采用现金支付则难以实现,只能采用股票支付方式。即使公司当前现金流量充裕且能满足并购交易的需要,并购公司也要系统考虑公司今后的经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企业当前经营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现金流量,衡量企业是否有现金支付的能力。2004年12月8日,联想集团以17.5亿美元收购IBM全球PC业务,收购的代价包括6.5亿美元的现金、6亿美元联想集团股票以及要承担IBM PC的5亿美元债务,采用现金、股票混合支付方式。
  3、并购公司的股价水平。当前公司的股价水平是并购方决定采用现金还是股票支付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股票市场处于上升过程时,公司股票价格相对较高,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更有利于并购方,增发新股对于目标公司股东也更有吸引力,此时他们会倾向于采用股票支付的收购方式。
  4、其他因素。并购方还会出于公司的举债能力、融资成本以及并购的规模等方面的考虑,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支付方式。
   三、外部完善
  1、我国并购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企业在作出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时,必须要遵守收购法律规定。
  2、我国税收制度。我国税法规定,只对现金红利征税,不对资本利得征税。从这个角度出发,现金支付方式使得目标企业的股东无法享受税收上的优惠。被并购公司如果存在拥有较高比例股份的控股股东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很难诱使其出让公司股份和控制权。
  3、证券市场的运行周期。一个股市周期大致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牛市阶段——高位盘整市阶段——熊市阶段——低位牛皮市阶段。股市处于牛市阶段时,企业间的并购发生频繁,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一般被高估,采用股票支付方式的并购交易对目标公司更有吸引力,这期间发生的并购以股票支付方式为主。
  4、并购公司的潜在竞争者。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着两个或更多的并购竞争者。2010年3月28日,吉利以18亿美元收购沃尔沃100%股权以及相关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吉利为并购案组织了200多人的全职运作团队,扫除了并购路上一个又一个障碍。8月2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完成对福特汽车公司旗下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
  近年来,随着IPO审核手续严格,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就会面临一个融资难的问题,而这时候并购重组就成了一个融资的重要途径,相信通过以上信息可以很好的为您解答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有哪些?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
总结: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有哪些?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一、并购支付方式及其特点(一)现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是并购活动中最清楚而又最快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土地补偿款中针对被继承人的补偿属于遗产。如果土地是多人共同的,应当将土地补偿款中针对个人的补偿进行区分,扣除其他人的补偿款。对于属于被继承人......


·土地使用证类型主要有哪几种?
      购买了房屋并且确定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利之后通常都会得到一个专门机构发放的土地使用证,但是往往拿到的证件都会因为土地的类型而存在不同的情况,所以有很多对土地资源利用很好奇的市民就......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可能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当然,如果行为人的财产没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则不构成本罪。要是认......


·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 主动和别动离职流程补偿金一样吗
      一、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1)单位不愿意续签: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


·在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连带责任人牵涉的人数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所以在进行仲裁和管辖时就比较苦难,那么,在法律上,在进行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有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或者说政策呢?下面,我们就带领读者......


·自首是法定减轻情节吗 刑事案件法定减轻情节有哪些
      想要了解自首是否法定减轻情节,其实可以先搞清楚究竟刑事案件中规定的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都有哪些,如果其中包括了自首,那就可以认定自首也是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了。那究竟刑事案件法定减......


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有哪些?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