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权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权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7、质押权:专利权人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二、专利权申请的原则是什么1、书面原则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2、先申请原则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 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3、优先权原则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4、单一性原则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终止。专利权由一人或一个单位以上共有的,单方面弃权无效,需所以权利人同意。若专利已经授权他人实施,放弃专利权还有得到该被许可人的同意,并根据规定给予一定赔偿。
  
  
  
总结:专利权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检法办案时间要求有什么?
      公检法办案时间要求有什么?一、公安办案期限1、传唤和拘传,不超过12个小时;2、留置盘查,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3、监视居住,期限六个月;4......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二......


·重婚最常见的表现形式
      重婚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在与一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尚未解除之前,就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此时一般都是行为人利用一些漏洞,从而才有了第二段婚姻关系。但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这样的......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工程开始建设。在修建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时免不了要修建一些桥涵工程。那么,对于桥涵工......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会判死刑吗
      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会判死刑吗面对不法侵害,公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行应对,减少实际造成的损害。而在防卫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因为处理不当而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那这样的情况下认定......


·聚众斗殴致死起诉后如何处罚
      聚众斗殴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破坏,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管理犯罪当中的一种。在斗殴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他人的死亡。那么聚众斗殴致死起诉后一般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


专利权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