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调解应提供哪些材料
  在调解医疗纠纷时,患方要保存和提供一些原始单据,包括:
  1、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如:住院结算单原件;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被保险人出具的医疗费分项说明,如患者原发病医疗费用数额、因职业过失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后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数额,说明应有被保险人签字盖章;能够证明医疗费数额的其他原始单据。
  2、误工费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及因就医造成的误工损失数额,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按照北京上年度人均工资及误工时间计算。
  3、残疾用具费证明:患者工资收入证明、因就医造成的误工损失证明及所需用具的名称、类型、型号、原始发票;患者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的工资及奖金福利证明;有工资的陪护人员身份证、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的工作证明及工资证明。
  4、被抚养人情况证明:患者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派出所等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患者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加盖出证单位公章。
  5、共同抚养人情况证明:配偶或兄弟姐妹等共同抚养人的人数、姓名、性别、年龄等情况。
  6、其他原始单证:交通费原始凭据;患者或近亲属住宿费原始凭据;调处中心调解费原始收据;尸检费、鉴定费等收据。
  这些单证字据清晰、可认、无添加或涂改的;属于赔偿期限内;属于赔案范围、赔偿范围和限额内。
   二、医疗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调委会调解医疗纠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陈述自己的意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以由调解员提出调解建议供当事人参考,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
  调解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达成协议。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后生效。
   医疗调解主要是在调委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如果能够调解成功的话,当然是最好的。而要是无法调解,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寻求其他的途径来解决纠纷的。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总结: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调解应提供哪些材料在调解医疗纠纷时,患方要保存和提供一些原始单据,包括:1、医疗费用的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未成年人适用累犯吗 未成年人是否适用累犯
      一般在犯罪之后的五年之内,要是再次故意实施犯罪,并且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这样的情况下通常就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累犯,在我国认定构成累犯的需要从重进行处罚,同时也不可以被判缓刑。那......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拍卖、招标等,但我们今天主要为您分析的是土地拍卖,办理土地拍卖需要很多流程,但是很多人不熟悉这一情况,所以,我们在下文......


·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


·一、男方有一个月没给抚养费会被判刑吗?
      一、男方有一个月没给抚养费会被判刑吗?不会,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
      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一)、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卖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一样的吗?
      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一样的吗?一、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一样的吗?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情况如下: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