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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父母土地怎么继承

  农村的父母土地怎么继承首先,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存在子女继承土地的问题,应该是继承土地的使用权问题。若是承包地继承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和第50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而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二、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仅交测量费及工本费。(三)、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属来源文件。(四)、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土地上的财产个人是有所有权的,所以土地上的房子是可以办理继承的。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只要使用土地都得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才可以对该土地进行支配,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团所有,城镇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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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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