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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如何正确认定强奸罪

  司法机关如何正确认定强奸罪
  
  一、司法机关如何正确认定强奸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法律上对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来看,因为要求犯罪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男性,可是现在来看,男性被强奸的这种案例也时有发生,目前法律上是规定了猥亵男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就没有统一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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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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