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二、并存的债务承担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并存的债务承担后,就被承担部分的债务,承担人和原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因此,有关连带债务的规则均可适用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唯原债务人的债务和从债务并不转移,从权利(包括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也不转移或消灭。1、承担人抗辩权债务加入和免责的债务承担一样 , 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 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 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无效 。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 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也可以进行抗辩。此外, 在双务合同中, 新债务人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2、第三人追偿权在三方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间协议产生的债务加入中,不管第三人基于何种原因加入债务,其与债务人间一般都会对第三人清偿债务后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此种当事人间对债务处分的合意理应受法律保护。而在无约定或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无协议时,第三人在清偿债务后对债务人是否享有的追偿权,理论界说法不一,实践中根据债务加入原因及双方法律关系认定的结果也不一致。综上所述,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形成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在自身还款能力有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在原合同不变的情况下引入第三人。这样,债务关系就发生变化,债务人由一方变为两人。这种并存债务承担的一大特点就是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不改变原来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总结: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1、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夫妻一个人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个人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
·一、遗嘱名字不对能打赢官司吗?
一、遗嘱名字不对能打赢官司吗?对打赢官司也是有因难的;遗嘱如果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就侵权部分提出诉讼,其他未侵权部分依然有效。遗嘱如果有违法部分,可以就违法部分提出诉讼,其......
·工伤鉴定要走怎样的程序
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重要程序,首先我们要知道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要是属于的话,那么才有必要进行工伤鉴定。您知道工伤鉴定要走怎样的程序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
·私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是什么?
私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是什么?一、私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是什么?1、提供聘请人生活、学习、工作和投资中涉及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法律事务咨询,比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计算?个人存单贷款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计算?个人存单贷款有哪些规定?一、存单质押贷款怎么计算1、存单质押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视借款人情况最多下浮10%。根据最新的......
·实践中数罪并罚是否适用缓刑?
在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一般才会进行数罪并罚,但此时不是简单的将所有犯罪的法定刑相加,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有最高刑的限制。那此时对犯罪分子数罪并罚是否适用缓刑呢?请跟......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