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不可以;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限需要销毁,也会保存其中的重要材料。例如《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条 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60年和30年两种。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保管期限届满的诉讼档案进行鉴定工作。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厅(室)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和档案工作人员组成。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销毁前,应当将其中由人民检察院制作、能说明全案基本情况的结论性法律文书取出一份整理装订后,列入原案卷归档年度永久保存。二、醉驾的含义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醉驾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也是触犯了法律,只要一旦被记入到档案里面,那么将永远的不会进行消除,如果以后要考取国家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没有任何机会的,所以,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不合法的事情就千万不要做,不然就会害了自己一辈子。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不可以;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在我国,二审认罪能减刑吗?
      犯罪嫌疑人触犯法律之后,法院会对其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开庭对其案件进行审理,但是审理案件并不是“一锤定音”,而是要经过几次审理,有很多犯罪嫌疑人在一审的时候并不认罪,但是,随着案......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各地都存在着破旧的城区,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当地政府会要求该地居民搬迁,并且在此处修建安置房,根据规定,安置房的房价比普通的商品房低,故而并非所有人都能购......


·高空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比较有效您可能已经听说过高空坠物的新闻,有的坠物已经威胁到您的生命安全。加强高层建筑的增多,很多朋友都忽略的坠物的危险,甚至有的人还是随手一扔,将垃圾扔出窗......


·审查起诉阶段证据需要质证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证据需要质证吗任何证据都需要质证的,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进行质证才能采纳。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专利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一、专利评估的收费标准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吗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