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无责任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是每辆机动车都需要买的,这是为了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保障事故双方最基本的损失,让事故处理起来更顺畅。虽然很多车主都买了,但是许多人对交强险的具体事项以及这其中具体的赔付标准并不是很了解。无责任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根据中国现实情况,依法强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的责任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针对无责情况下:
  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为人是无法定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开车需谨慎,虽然保险您都买了,但是交强险的赔付标准是有限的,并不能保障你所有的损失。如果不小心发生了重大意外事故,也有可能在赔付之后仍然需要自己承担很大一部分。所以,每个车主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买保险,不要过分依赖交强险。
  
  
  
总结:交强险是每辆机动车都需要买的,这是为了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保障事故双方最基本的损失,让事故处理起来更顺畅。虽然很多车主都买了,但是许多人对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做几次笔录?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做几次笔录?1、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不限次数,直到事实查清。2、从司法实践来说,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作的讯问笔录,为了保证供述的稳定性、一致性,至少讯问三次以......


·当事人买遗产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当事人买遗产房需要什么手续?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购买遗产房和购买其他房屋的手续是一样的,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都可能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劳动者辞职注意什么?很多劳动者不是自愿辞职的,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我们为您......


·防止疫情传播村民可以自行封路吗
      不可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买房子办理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房子的产权所属是关键
      买房子办理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房子的产权所属是关键买房子一定要看土地以及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明确,有没有遗留的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好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还......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能否中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能否中止?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终止可以吗?答案是可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终止的。二、土地承包有哪些法律规定?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


无责任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