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青岛因为其地理优势一直是我国较发达的城市,近年来有用户征地的力度加大,征地的补偿标准问题也随之而来。对于补偿标准各方一致存在矛盾,青岛市也根据多方面情况经常修改补充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青岛市举行了多场听证会,听取了许多农民等当事人的意见出台了此标准。此标准对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土地补偿费用问题提供了很好地依据。
总结: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青岛因为其地理优势一直是我国较发达的城市,近年来有用户征地的力度加大,征地的补偿标准问题也随之而来。对于补偿标准各方一致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抚养费是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来计算,和是否有房贷无关,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要和对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选择的方式不同,所需要的手续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协议离婚较诉讼离婚的手续较为简便,但实践中,夫妻之间可能会由于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因财产分割而产生异议而需要诉讼至法院。......


·开荒地土地使用权确权是什么?
      开荒地土地使用权确权是什么?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你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具体一般是村集体......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


·几个人合伙把人打死了判几年
      打死一个人中,要根据每个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


·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有规定案件的管辖问题吗?
      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案件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