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没有追回抢注海外如何进行维权

  
  商标没有追回抢注海外如何进行维权
  
  
  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有的企业心存疑虑,不知提出异议的成功率如何。根据经验,如果确实是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通过选择有经验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夺回属于自己的商标,成功率还是较高的。提出异议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同时要提醒一下这些商标被抢注的创业公司,在提出商标异议的时候,一定要同时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申请,因为即使异议成功,也只是制止了他人的抢注,企业自己仍然需要通过申请获得核准注册来取得商标权。
  
  
  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无效宣告这个程序,同样建议被抢注者同步提出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宣告无效后自己可以获得此商标。
  
  
  商标被抢注,自己一定要注意国外的法律规定与中国的差异,所以自己要积极的准备有关的资料,这样就可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具体的操作,需要自己合理的处置,如果自己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中存在疑问,就可以咨询有关的部门进行有效的解决。
  
  
  
  
总结:商标没有追回抢注海外如何进行维权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提出异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司法合并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合并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出于法人的变更,或者是其他方面的考虑,有些时候都会将子公司和总公司进行合并。也有可能是两个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进行联营合并。但是公司合并事关重......


·多次抢劫如何进行认定
      多次抢劫也是属于抢劫犯罪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由于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抢劫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此罪。不过实践中,需要对多次抢劫做出认定才行。那到底多次抢劫该如何进行认定呢?我们马......


·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


·以不动产作为债券担保的是需要登记吗?
      以不动产作为债券担保的是需要登记吗?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房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


·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很多时候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都是因为夫妻在一些事项上无法协商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争议,此时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而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双方都是出庭......


商标没有追回抢注海外如何进行维权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