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股权转让涉及的环节比较复杂,受让方如果不对转让方进行详细考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包括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失真,条款不清,这样会损害自己利益。按照《民法典》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那么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和您谈一谈。
  
  
  一、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有合同法54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在股杈转让实践操作过程中,股权买受方所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对于公司巳经存在的债务
  
  受让方应当全面了解公司巳存在的债务的数额、债务利率、违约责任、债务是否设定了担 保、债权人有没有限制权利等情况,并对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做出评判。 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买受方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 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对公司隐性债务
  
  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来讲,公司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公司承担。而对于受让方来讲,其所享有的实际股权收益因此会减少或大打折扣。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在股份转让协议中进行明确的约定。买受方应争取的是与股权出让方分清责任,并要求在股权正式交割前,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产生的公司所有负债,均由出让方承担。这样,在公司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清偿责任时,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买受方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3、对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的情况
  
  受让方应 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双方已经认可的债务状况和金额,并且约定发生债务超过双方认可的金额的,属于转让方有故意隐瞒的行为,转让方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另外,一旦发生转让方故意隐瞒债务的行为,受让方应当在搜集相关证据后,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上述知识的学习,我们知道了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如果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并且签署过程有失公平,或者是转让方存在欺诈行为,隐瞒公司债务情况等。那么受让方可以提出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总结: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股权转让涉及的环节比较复杂,受让方如果不对转让方进行详细考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包括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失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银川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银川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
      银川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银川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是在建筑工程中对于日照分析的一项重要技术的操作指引,在买房的时候我们都需要考虑房屋的朝向,房屋的密集度等等这些......


·企业与企业之前能不能互相借款?
      企业与企业之前能不能互相借款?一、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说到征地补偿标准,您肯定听说过吧,征地的补偿标准,法律是没有具体的金额的规定的,因为每个省的经济发展状况是有所差异的。辽宁作为老工业大省也制定相应的补......


·关于痕迹司法鉴定敖日其冷是怎样描述的?
      痕迹司法鉴定是指根据案件中存在的形式以及现场遗留的一些痕迹来发掘线索,从而达到收集证据,支持案件真相的目的。痕迹司法鉴定是我国刑事案件中经常会用到的司法鉴定方式,关于痕迹司法鉴定敖......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环境对于生存越来越重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环境对于生存越来越重要。很多工厂生产的同时排放大量垃圾有毒物质,造成环境污染,情节严重者,构成违法,国家对排污有严格限定。那么,环境污染责任......


·小车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
      小车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一、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公路中划的道线有实线与断续的虚线之分,按规定,一般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可以在虚线位置变换车道,但实线处是不能......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