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一、合作医疗报销政策
  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2、住院:①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
  ②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
  ③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应带好以下资料到乡农医所核报:《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
  ④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000万元。
  3、门诊大病(慢性病是指:重症糖尿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物)需长期治疗的,可凭县级定点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经县农医局批准后,到指定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纳入门诊大病统筹报销,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全年累计300元起补,500元以下补10%,501-1000元补20%,1001以上补30%,每人年1000元封顶,结核病、皮肤病在县疾控中心门诊发生的费用参照此执行,(住院的按住院标准补)。
  二、医疗机构实行定点制度:
  1、门诊要到本乡卫生院或已批准的定点村卫生所。
  2、住院必须到乡卫生院初诊,需转院的,在卫生院开出转院申报单,到农医所(乡政府一楼)审核后,报县农医局(县卫生局六楼)批准,否则不能享受医疗补偿。
  3、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县皮肤病门诊、县妇保所及仁爱医院、博爱医院在其它医院不能享受补偿。
  4、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一附院、赣州市立医院、赣州市中医院、赣州362医院、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州市肺科医院、赣南医学院三附院、赣州市民生结石病医院、赣州东方手足外科医院、赣州启明星眼科医院。
  5、县以上医院要逐级转诊申报,农医局审批后,到公立医院就诊。县外务工患病住院,应由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电话报告县农医局,并在出院前邮寄就诊医院出具的入院情况证明(加盖公章、并附医院电话号码)给县农医局。
  6、情况紧急的,转诊手续可在二日内补办。
  医疗报销的政策,可以帮助一些家庭减轻一定的医疗负担,在我们进行使用合作医疗报销的时候,首先要注意有一些项目和药物是无法进行报销的,而且,我们在进行报销的时候,对于农村合作医疗来说,有时候是有一定的医疗机构的限制的,我们要到制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才可以。
  
  
  
总结: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一、合作医疗报销政策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2、住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家族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家族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没有打结婚证再婚会是重婚吗?
      没有打结婚证再婚会是重婚吗?不会是重婚,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说明当事人不是已婚身份。此时当事人和他人办理结婚证,不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虚拟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
      虚拟软件著作权好登记吗?一、个人和企业登记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


·对贩毒不得减刑假释吗?
      一、对贩毒不得减刑假释吗?贩毒也是可以减刑的,在服刑期间,只要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罪表现或立功表现即可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


·破产债权如何确定
      首先破产债权需要由认为自己享有破产债权的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来确定,不能是破产的企业管理员、股东、认为对破产企业有债权的债权人自己商量来确定,不然很可能损害其他债权......


·齐齐哈尔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在土地被以项目之名征用时国家给与的必要的经济补偿,但是有关这一点,各个地方的征地补偿的政策也不总是一样的,比如说齐齐哈尔农村征地补偿就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实际的征地......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