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由交警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当事人根据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但有时候可能一方当事人属于无责任,此时至少可以说明是没有过错的。那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一是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二是构成伤残的;三是死亡的。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3、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我们需要了解清楚事故是发生在哪些主体之间的。若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那么一方对事故没有过错的,此时是无责任,那么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话,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但此时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总结: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由交警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当事人根据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但有时候可能一方当事人属于无责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对外签订合同,但应当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


·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哪些?
      诉讼费收费标准有哪些?在司法诉讼过程中,除了律师的代理费以外,法院还会收取相关案件的受理费。如果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就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缴纳受理案件的费用,如果是有关财产的案件的......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一、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不可以,这是两码事。绿化不达标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你是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因为开发商......


·大学生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大学生贷款需要什么条件?一、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1、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2、大专以上学历;3、18周岁以上。二、创业贷款申请步骤:1、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


·怎么样的遗嘱是有效的遗嘱?
      怎么样的遗嘱是有效的遗嘱?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离婚财产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