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我们只能使用土地,而且大部分是有偿使用,土地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大,由于国家的土地使用面积有限,为了更好的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国家对土地的用途进行了划分,不同的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致,那么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呢,下文中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签合同才知道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从2006年算起,他们解释说是2008年之前买的土地,我想还没有住就过去了8年,这样算是对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不是从你买到房子之日开始计算的。
  二、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
  在购买商品房时要通过查看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是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土地使用年限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土地使用权是有偿取得的,所以较长时间的土地使用年限更加有经济价值,通过了解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您在进行房产交易或者其他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过程中可以更好的把握土地的价值,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总结: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我们只能使用土地,而且大部分是有偿使用,土地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手术前得片子吗?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手术前得片子吗?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应报警处理。?《中华人民......


·网贷还不起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现在的年轻人因为自己的攀比心,和一些超前消费的习惯,导致自己的钱是入不敷出,为了满足自己在这个充满诱惑的年代他们开始步入深渊,在网络贷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网贷欠款还不上是一件非常难......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谁是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谁是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


·企业辞退10年以上员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


·驾车撞死人副驾有责任吗
      驾车撞死人副驾有责任吗(1)首先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话,涉及到的不只是单纯的赔偿事宜,还很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副驾驶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主要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