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老师虐童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

  老师虐童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近些年来,教师虐待儿童的事件频繁发生,在一些学校尤其是幼儿园,教师虐童现象屡见不鲜,大量的新闻报道让有孩子的家长们不放心将孩子托付给幼儿园或者学校,如果自己的孩子也遭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呢?如今,法律上已经出台了明确的条文来保障这些儿童学生的利益,本文将具体讲讲老师虐待孩童将如何处罚,并且告诉您我国有哪些法律上对老师虐童作出了规定。老师虐童如何处罚 有什么法律依据一、虐童罪问题上,法律首次将老师列入犯罪主体范围就在虐童事件不断曝光之际,法律明确将监护或看护人员虐待儿童的行为入罪,为司法机关今后处理相关情形提供了准绳,也积极回应了公众越来越强烈的保护儿童呼声。《刑法修正案(九)》,在有关“虐童罪”问题上,首次突破家庭成员,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罪刑单位的设置,无疑为虐童行为划定了更为严厉的红线,使处治虐童事件多了一种最严的选择。近年来,教师等群体对儿童实施伤害的案件层出不穷,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制裁。过去虐待罪的主体为家庭成员,而教师等人员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条件。因为虐童罪主体的范围较小,监护或看护人员同样甚至更为严重的虐待行为,始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这样不仅难以遏制类似行为的一再发生,让部分人格扭曲、行为不当的教师得不到及时纠正,也让公众对教育机构的信任遭遇危机。一句话,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看护人员因为法律的疏漏而未被追究责任,最后造成的是各方共输的结果。二、进一步分析《刑法修正案(九)》的影响过去对虐童案件的问责通常停留在师德层面,然而,道德的约束毕竟是软性的,对教师的震慑作用有限,道德谴责和舆论声讨也容易将负面效应扩大化,将个案上升为整体,在不经意间给整个教师群体贴上了负面标签。在传统的“师德”自律之外,对虐童行为的惩处呼唤更强而有效的他律。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明确,教师如果对未成年学生采取为法律所不许的行为并造成一定的后果,将受到法律制裁。肩负教书育人神圣职责的教师,切不可再心存侥幸,寄希望用“情急之下”等理由,为自己开脱。而且这一法案规定了在受虐待儿童无力自诉的情况下,国家机关不会袖手旁观,公权力将直接出面维护作为弱者的学生的权利。如果仍有教师希望借儿童说不清楚来逃避被追责,很有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刑法将教师虐待儿童入罪,不但保护了未成年人,同时也保护了教师本身。因为法律要求以事实为依据,无论儿童的诉说、家长的投诉,还是检察机关的起诉,都必须有确凿无疑的证据支持,不会随便陷无辜教师于有口难辩的困境。过去因为法律存在疏漏,公众怀疑不断,教师和学校难以自诉清白,迫于舆论压力最后造成某种“疑罪从有”的客观结果,今后肯定会大大减少。如此,无论对教师、学校乃至整个教育界都是一件好事。三、还有哪些法律提及虐童行为事实上,现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对于虐童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如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教师法还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今年来老师虐童事件层出不穷,孩子和家长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社会影响恶劣,国家也在近期出台了严厉的法律,来惩罚犯罪者,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如果作为孩子的家长,自己的子女在幼儿园或者学校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不要害怕,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具体的情况细节,可以找网站的专业律师做法律咨询。
  
  
  
总结:老师虐童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近些年来,教师虐待儿童的事件频繁发生,在一些学校尤其是幼儿园,教师虐童现象屡见不鲜,大量的新闻报道让有孩子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哪些民事诉讼不予立案?
      哪些民事诉讼不予立案?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定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为了拟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执法人员在现实中对一些无辜的犯罪人造成的伤害,特制订了国家赔偿来赔偿这类人的损失。但有些事件也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下面我们就不属于国家赔偿的......


·持刀故意砍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故意砍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征地是很多农民近年来都会遇到的一件大事,征地最重要的就是补偿的问题,征地补偿都需要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因为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没有接触过征地......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理财。股权投资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由于股......


老师虐童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