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拖欠工程款仲裁怎么进行,程序是怎样的

拖欠工程款仲裁怎么进行,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发生工程款纠纷时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但其实,仲裁也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那么拖欠工程款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拖欠工程款仲裁程序是怎样的拖欠工程款的仲裁程序分为受理、组庭、开庭、裁决四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3、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2)、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表述最后意见的权利。(3)、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纪律。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
  4、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二、拖欠工程款仲裁的效力
  仲裁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首先是仲裁的程序,包括了受理、组庭、开庭、裁决四个阶段。其次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或者登陆网站获得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多少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是男女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平等地进行分割的,当然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不过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


·夫妻之间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
      夫妻之间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是否算隐私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此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


·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提交吗
      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提交吗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一起进行。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


·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要好久
      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要好久申请人在向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之后,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同时缴纳一定的费用。而专利局的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之后,就会做......


·徐州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最新版)
      在不同的地区,即使两人都是犯的贩卖毒品罪,并且犯罪情节都是一样的,最后的量刑处罚也有可能有所差异。这主要是因为,不同地区关于贩毒的情况不同,......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


·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条件是什么?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


·什么是人身侵权纠纷?
      什么是人身侵权纠纷?一、什么是人身侵权纠纷?人身侵权纠纷是指因侵权行为侵权他人人身权利时产生的纠纷,人身侵权纠纷如果是赔偿问题产生的,可以......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尽管有些时候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认定的话,所遇到的困难和相关的流程都是比较繁琐的。但是尽管如此,员工也不能放弃做工伤认定的决定,否......


·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权利归属怎么确定
      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权利归属怎么确定发明创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发明创造权利归属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要是由国家资助的科研项目,其权利最后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