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多长时间?行政处罚办案期限一般在立案之日起的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行政机关根据自己的行政责任,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是属于正常的行政执法行为,相关情况是有法律规定进行认定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也需要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超出了追究时效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汽车违法等多久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汽车违法等多久拘留?如果汽车违法行为需要被处以拘留的这种行政处罚的话,当时就会被拘留的。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但......


·一、若是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一、若是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侵权的被告首先需要停止侵犯商标,然后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


·行政处罚决定书会有案底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会有案底吗会有案底的,一般正常生活没有影响,工作可能有影响,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存有案底。目前中国大陆已经着手建立建立犯......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


·开车撞人协商不了的要关多久?
      开车撞人协商不了的要关多久?开车撞人协商不了的要关6个月左右的时间,开车撞人后怎么私了?(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当劳动者主动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也能要求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解除合......


·无灯十字路口相撞责任如何认定
      无灯十字路口相撞责任如何认定在新的交通法里规定如果没有让主路有优先通行的车辆先通行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在支路的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负全部的交通事......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登记实践中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登记实践中的问题有哪些一、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


·离婚后转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转移共同财产吗?不可以,一方隐瞒另一方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暂时转移,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


·沈阳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沈阳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交通违章在生活中并不少见,闯红灯、逆向行驶都属于交通违章,交通违章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对人的生命和财产有一定的威胁,......


·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
      一、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