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隐名股东能否依法转让股权?

隐名股东能否依法转让股权?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2、《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 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二、股东们私下转让股权是否合法有效1、股权转让和公司设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股东按照民法典规定自愿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是有效的。2、其次,不能以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为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公司法》对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是合法的。如果以公司设立的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那么就意味着两个股东设立的公司,无论是否自愿,一律不允许转让股份。即使双方不愿意继续合作,也不能转让其股份。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和人合共存的性质相违背,也不符合客观实际。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因此,当两个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后,可由受让方依法履行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同时,也可将受让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从而继续保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应及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或新设登记手续。未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则对外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效力。隐名股东是相对于显名股东而言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类型的股东,如果投资想法发生了变化,想要转让股权的,那么需要在与其他于其他人,签署股权的转让协议之前,先将转让股权的意向,告知其他的股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什么
      要是行为人在民事诉讼当中有虚假作证等行为的话,那么此时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罪。如果是在刑事诉讼当中有这样的行为,则一般会按照伪证罪定罪处罚......


·存单质押拆借的内容是什么
      存单质押拆借的内容是什么一、什么是存单质押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


·人格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人格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


·解散的合伙企业由谁负责清算
      解散的合伙企业由谁负责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


·家庭暴力判刑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判刑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判刑标准是什么??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


·证人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证人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


·什么时候单位才能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受到法律和劳动合同的约束,所以不能随便的辞退其员工。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一般在什么时候才能辞退员工呢?若不满足规定的辞退情......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可以适用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措施,公安机......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


·一、婚后买房要怎么才能单独所有?
      一、婚后买房要怎么才能单独所有?1、婚后买房,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一、保险公司破产清算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