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放弃专利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放弃专利权时间是什么时候?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时间专利局公告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二、放弃专利权的流程1、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2、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2、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对于那些已经被登记了的专利,若是专利权人想要放弃专利权,那么是可以向当地的专利局提交“放弃手续通知书”的,受理通知书的工作人员,需要严格审核,若是确定满足放弃条件的,就需要在网站上公告该专利被放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农村居民要想修建房屋,就得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才能合理合法使用宅基地。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名字是户主......


·继承房产要交税吗,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
      在继承房产的时候,并不要求必须要办理过户手续,但要是需要对继承的房产做出处分的话,则必须要先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才可以。而此时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淘宝模特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肖像权,是我们的众多权利当中的一种。对于肖像权,你的保护我们国家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他人侵犯我们的肖像权,那么我们是可以索要赔偿的。当然......


·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我国新刑法从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疑罪从无原则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表明国家在......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


·夫妻有哪些财产离婚不予分割
      哪些财产离婚不予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


·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在我国不论涉及到的毒品种类是什么,具体的数量是多少,一旦有这些行为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走私、......


·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
      在实践中,各个行业都有很多新手选择在学校学习或者毕业后去一些单位做学徒或者实习生。有些单位会要求与学徒或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这些学徒或实习生......


·一、交通事故几百万赔偿不起会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几百万赔偿不起会坐牢吗?交通事故几百万赔偿不起不一定会坐牢,因为坐牢它主要是刑事责任的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赔不起可以约定分期付款......


·我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何处罚?
      我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何处罚?那么我们国家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何处罚呢?1、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