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首先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允许他人修改作品以及禁止歪曲、篡改作品的权利。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二、著作权权利内容包括哪些?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概言之,即便著作权全部转让后原著作权人还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现实生活当中对于著作权在进行保护的时候,需要明确有哪些部分是属于人身权利,哪些部分属于财产方面的权利。之所以做出划分,还是因为人身权利不能够进行转让,但是财产权可以转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所需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签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


·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并育有子女,虽然本身的婚姻关系终结了,但是夫妻双方作为父母应给到子女的抚养费还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支付的,而且法律也同时......


·一、因为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一、因为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可以,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


·立遗嘱的书写格式是什么?
      立遗嘱的书写格式是什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


·申报工伤的流程是什么?
      就申报工伤的流程而言一共有三个大步骤,首先是受工伤,其次是拿到公司方面的工伤相关证明,最后是把这些需要的材料提交给工伤鉴定部门。受伤是确凿无......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不合法。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社会保险法......


·一,工作于奶茶店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作于奶茶店可以随时辞职吗如果三个月还在试用期内的话,提前三天向对方告知辞职就可以了,辞职后工资照发。如果已经转正了,就得提前一个月提交......


·诉讼离婚期限是多久
      诉讼离婚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当生意越做越大时可能就会面临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不管是哪一种老板的收益都在不断增加,同时其责任也在不断加大。这是一个......


·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有哪些?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
      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有哪些?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一、并购支付方式及其特点(一)现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是并购活动中最清楚而又最快捷......


·上诉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上诉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