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虽然赔偿计算公式是通用的,但是计算标准是一点也不一样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不仅跟当地的经济水平有直接的影响,还跟受害人的个人情况有直接的影响。赔偿费用也是因人而异的,大家不用去拿自己的情况跟其他人进行对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北京国民经济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同时,由于北京经济在全国处于领先范围,所以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北京交通事故......


·申请法院移送管辖跨省的情况需要多久
      申请法院移送管辖跨省的情况需要多久跨省移送管辖时间是几个工作日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对异地审判管辖问题提供了条文依据,从......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一、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离婚没房带孩子怎么办
      实际上从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折射出了当今时代下的婚姻关系,有的时候真的是非常脆弱的。有些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人,认为只要......


·诉讼离婚分割房产费用包括哪几部分
      夫妻离婚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纠纷,在前期打官司的时候,针对房产分割的费用肯定是比较多的。房产在起诉阶段,聘请律师阶段,甚至到最后的房产过户这都......


·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况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


·买房子应该注意些什么的描述
      买房子应该注意些什么的描述买房子要注意什么看配套,小区内公共设施是否完善合理。小区是否设有幼儿园小学,同时,早市、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几种?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几种?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四种,具体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一般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需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而认定部门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才行。此时也可能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


·海商法和海事请求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海上运输合同纠纷发生后,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债权人为了防止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货款无法追回,可以向法院请求保全。这样可以及时的冻结对方财产,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