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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   质量(%)      │单价 │总金额│
  │种类 │名称│单位│  ├──┬──┬───┬───┤(元) │(元) │
  │   │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
  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
  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
  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      (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
  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
  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
  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
  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
  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
  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
  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经办人:  │
  │电话:       │电话:      │ 经办人:   │       │
  │电挂:       │电挂:      │       │ 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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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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