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不让取保候审吗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不让取保候审吗?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容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三、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当然了,在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后,司法机关是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及案件的具体情况驳回取保候审的申请的,如果司法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那犯罪嫌疑人就只能被关押在看守所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哈尔滨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在现在社会中,很多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有时候可能会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进行赔偿的。但是有很多人并不了......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厦门儿童抚养权的具体内容
      父母离婚最大的受害者会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另外,孩子也是父母身上的肉,因此离婚时,双方很多情况下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孩子不仅......


·退休人员辞退需要补偿吗
      退休人员辞退需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


·怎么区分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怎么区分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第一,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不同。单方聚众斗殴型犯罪常带有报复性,往往是对方有人与己方发生过矛盾,从而聚集多人,欲以......


·用人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一、用人单位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


·涉嫌赌博拘留可以保释吗
      公民因为涉嫌构成赌博罪的,有很大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么之后就会被羁押在看守所,这个时候家属是不能见面的,但是却可以委托律师去......


·证人未出庭作证法院不采信是否合法?
      证人未出庭作证法院不采信是否合法?证人未出庭作证法院不采信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


·对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对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对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具体如下:一、向基层组织寻求帮助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可......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是怎样的?
      合同在社会上使很多工程以及业务都会涉及到的一份重要的资料以及凭证,法律对于合同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规则,那么对于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也是有着相......


·新民法总则表见代理如何理解?
      新民法总则表见代理如何理解?法律基础较差的人听到新民法总则表见代理可能根本不知道是在说些什么。这两个词可以分开来理解,新民法总则是今年新颁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