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的过程。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实践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要求必须提交证人证言,张士谦律师认为是违法的,具体见《申请工伤认定不必提交证人证言》一文。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要是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的结论不服的,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不关你是注册商标还是普通商标,他人都是不能对你的商标进行侵犯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么商标所有人在遇到商标被侵权怎......


·关于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怎么回事?
      随着现在的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变得越来越复杂,大多数劳动者在面对各种各样的合同的时候,总是会生出各种各样的烦恼,现在我们就关于“补签劳动合同双......


·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现在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检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相比之前十几年明显变少了。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不少变相违法的情况。我国刑诉法为了限制公检......


·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哪一个
      无论是针对怎样的刑事处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都是有一定的机关来具体执行的。当然,不同的刑罚法律规定的执行机关不一样。那实践中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


·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在进行年度汇算之前,先做好这几项准备:将“个人所得税”App升级到最新版本,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特别是实名认证、任职受雇信息,信息不全将无法进行......


·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一、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民事诉讼的原告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民事诉讼的原告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可以到......


·一房多卖属合同诈骗吗?
      一房多卖属合同诈骗吗?1、一房二卖具有民事欺诈的某些特征,又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的特征极为相似,即都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了对方当事人......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谁负担?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交易双方对履行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不明确,也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


·刑事案件监视居住会确定时间吗
      刑事案件监视居住会确定时间吗?监视居住一般不会确定时间,但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


·17岁打架怎么处理的?
      17岁打架怎么处理的?打架的行为人一般有很多种,只要是稍微智力成熟一点的,都会有情绪失控的时候,特别是在男生的青春期,因为处在叛逆阶段,所以......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抵押贷款您都不陌生,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作为债务人的我们需要向债权人提供具有同等价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