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批捕多长时间能判刑

一、从批捕多长时间能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3、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4、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批准再延长1个月(注:在此期间内,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内)。二、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1、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2、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继续侦查。如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处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多长时间会判刑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提起公诉的,法院要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批捕也就是批准逮捕,这是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的一项权利。在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就会交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而具体的逮捕令,就不再是由检察院来签发,应该是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签发。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对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往往也比较大,因此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补偿金协议中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注意事项
      什么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补偿金协议呢?那么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过程中我们又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


·房子有纠纷但已拆迁了怎么办
      如果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内容要求补偿即可。房子拆迁补偿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


·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
      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一、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


·买卖合同连续交易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连续交易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连续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不过,买卖合同属于涉外买卖合同,这样的话诉讼时效就是4年了。不过即使超过诉讼时......


·打架斗殴与寻衅滋事哪个严重?
      打架斗殴与寻衅滋事哪个严重?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两罪都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罪名。确定哪个罪名重的方......


·提起民事诉讼在哪里提,有哪些规定
      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1、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1.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诽谤罪是指因他人散播不实谣言,损害特定自然人或者法人的人格的
      诽谤罪是指因他人散播不实谣言,损害特定自然人或者法人的人格的行为,其目的是使其名誉受损,信誉度下降。这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打击他人的方法。......


·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否可以约定?
      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否可以约定?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一......


·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要什么证据
      非法经营罪要什么证据(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


·诉讼离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