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怎么确认合同解除行使期限

怎么确认合同解除行使期限?合同解除行使期限有法律规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两种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规定: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恢复原状,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综上所述,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期限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之外,其他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是不确定的,当事人最好在知道合同可以解除以后就及时行使解除权,其实无非也就是通知对方要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上的自行抚养是至多少岁?
      父母在离婚后,有孩子的都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在判给一方后,另一方会支付抚养费。但也由自行抚养的情况发生,就是孩子完全由一方抚养......


·产品质量问题退货的依据是什么
      产品质量问题退货的依据是什么?1、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这是指承担产品的瑕疵责任。产品售出以后,消费者在使用中发现其性能达不到说明书的要......


·私企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私企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疫情期间没有上班的也有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


·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怎么赔偿?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债务人支付货款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债务人支付货款中断诉讼时效吗?债务人支付货款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


·最新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民法中最频繁出现的词语就是民事行为......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领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领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规定是什么?领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规定是都不享有继承权。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


·2023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很多农村的土地在被农民正常使用的时候总是会被政府要求必须强制性收回并且名义上用在了更加有利于农民的方面,但是在新政策下达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非法集资及时退赔能减刑多少
      一、非法集资及时退赔能减刑多少?主动退赃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刑法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个人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
      个人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一般步入社会我们都会选择工作让自己进行深造,当然也有许多人不喜欢被人管制的感觉,所以会选择自己开一家店做一点小生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