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新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新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一、新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新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在符合退税的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进行退税: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操作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在当代社会,个人所得税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税收,因为我们国家把这当中所规定的税收问题必须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尽到的义务,如果说存在着多缴纳税收的话,那么完全可以也提出申请,要求税务机关进行退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1)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
      要了解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我们要先看一下诉讼时效怎么划分的。根据不同的诉讼情况,内容,可以分为三个时长,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最短的时效期间是......


·房产继承遗嘱和遗赠的税收区别有吗?
      房产继承遗嘱和遗赠的税收区别有吗?一、房产继承遗嘱和遗赠的税收区别有吗?房产继承遗嘱和遗赠的税收区别是有的;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


·不可撤销信用证怎么用
      不可撤销信用证怎么用一、定义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议付行等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只......


·很多家庭里面只有一个孩子
      很多家庭里面只有一个孩子,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只能由一方获得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但现实中,有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明确表示自己不要孩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多少算犯罪
      即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但此时也不代表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看实际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才行。那究竟法律中规定国家机关工作......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以及拆迁在我国较为常见,由于发展需要,国家以及发展企业会根据需要实施征地。那么对于征地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


·拐卖妇女儿童罪自首会从轻处罚吗?
      拐卖妇女儿童罪自首会从轻处罚吗?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的,处......


·劳动合同签了不去上班是否承担违约
      劳动合同签了不去上班是否承担违约1、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可以不去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犯罪?
      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犯罪?肇事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但是认定是有条件的,肇事逃逸的犯罪认定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