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案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判定的?

离婚案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判定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二、《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收养法》: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直接抚养小孩一方不愿意再抚养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需要明确的是,夫妻离婚只是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而与子女的关系是不变的,父母对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特别是对于抚养权的认定和处理上,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认定,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在法律上是可以认可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单品秒杀属于价格欺诈吗?
      单品秒杀属于价格欺诈吗?单品秒杀不属于价格欺诈,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商品促销活动,这种现象在商场、淘宝等购物软件上都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价格欺诈......


·一、罚金执行能执行夫妻财产吗?
      一、罚金执行能执行夫妻财产吗?法院罚金可以执行夫妻共有财产:1、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
      为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人民法院会建立司法鉴定人名册,在案件需要鉴定时,以尊重当事人主张和在名册中随机选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鉴定人。同时,为了规......


·职工中午外出就餐,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空间因素方面,上下班途中是指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经。在职工没有走最直接、最通达的路线上下班受到伤害时,还应充分考虑职工绕道的理由,理由......


·有借条催过款没钱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有借条也应让其写还款计划或到法院起诉,以防超过诉讼时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


·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
      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


·打架民事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
      打架民事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打架民事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打架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故其律师费用应按照如下标准收取:(一)律师代理一审民事......


·民事诉讼法中的被告如何追加
      民事诉讼法中的被告如何追加民事诉讼如何追加被告《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房屋备案表示什么意思?
      房屋备案表示什么意思?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


·应该如何对刑讯逼供认定?
      应该如何对刑讯逼供认定?一、刑讯逼供认定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