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要求分割,如果法定继承的,由继承人协商分割。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且不存在应剥夺继承权的情形,遗产没有分割的话,在各继承人之间形成共同共有的关系,对于要求解除共同共有关系对遗产进行分割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即使继承开始已经超过二十年,依然可以由人民法院作为析产诉讼来受理和审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百八十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遗产继承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遗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正常情况下,遗产的分割应该是从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就开始的,司法实践中,从被继承人去世20年以内都没有分割遗产的案例也比较少,假如其他继承人已经分割了遗产,自己20年以后才想起来继承权受到侵犯的,到时候就不能起诉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资问题一直是上班族尤为关注的问题,工资的多少
      工资问题一直是上班族尤为关注的问题,工资的多少,工资的发放情况以及奖金问题都是一个人择业考虑的重要方面,每年都会有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排名,每......


·交通事故官司案例处理流程
      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人开车上班、出行的时候匆匆忙忙就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除了请交警进行初步处理,一般涉及刑事的时候还是......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我们知道,无论......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怎样的
      一、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怎样的两种不同的观点,究其根源,实质上是各自保护利益的立足点不同而造成的。保证时效中断具有相对性的理论......


·江门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抢夺罪与抢劫罪很相似,但却没有抢劫罪的强度大,并且抢夺罪还有可能转化为抢劫罪。抢夺罪与抢劫罪在量刑上面差距是很大的,但在具体对犯罪分子量刑处......


·一、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
      一、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


·当事人偷税漏税要坐牢吗?
      一,当事人偷税漏税要坐牢吗构成逃税罪,要坐牢。具体判多少年由法院根据情节而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


·走私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包含什么?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涉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


·国家劳动法工资标准一月多少天计算?
      国家劳动法工资标准一月多少天计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也就是日工......


·?
      ?1、保险公司在遇到以下情况可以不赔偿保险金,但是在必要情况下应当支付一定的抢救费,同时保留向肇事者追偿的权利:醉酒驾驶、车辆被盗窃期间造成的......


·民营企业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违法,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有相应的处罚,职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对于单位录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