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破产清算程序流程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内容就是为您分析关于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我们了解到了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有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等六项。以上内容还提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什么?一、债权凭证的概念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人民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实现债权,根据......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一、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属于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一、怎么避免离婚前利用孩子转移财产?
一、怎么避免离婚前利用孩子转移财产?避免离婚前利用孩子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并进行财产清算,避免一方私自转移财产。(1)情况......
·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期限是多少
对于他项权利的概念解答,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以及对于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期限等问题,那么什么是他项权利?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这就涉及到本......
·建设工程特大暴雨怎么索赔
建设工程特大暴雨怎么索赔特大暴雨是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因特大暴雨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不能主张赔偿。《中华人......
·法院撤铺仲裁裁决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院撤铺仲裁裁决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院撤铺仲裁裁决后的法律后果是,被撤销的仲裁协议将不会发生效力。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1、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
·土地使用到期不交钱国家是否会收回?
土地使用到期不交钱国家是否会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如何处理一、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怎么处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
·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我们在进行赠与房屋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缴纳过户费用的,一般主要是税费以及公证费的缴纳。每个地区的税费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对于北京房......
·刑事自诉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吗
刑事自诉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吗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