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贩毒20克会怎么判刑?

贩毒20克会怎么判刑?
  
  一、贩毒20克会怎么判刑?
  
  贩毒20克的判刑一般都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1、贩卖毒品21克 还要看毒品的种类 如果是贩卖海洛因21克 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无论数量多少 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刑事处罚。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无论数量多少 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初步断定为7年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贩卖毒品法定基准判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教唆未成年贩卖、制造毒品的应当从重处罚,贩卖毒品的数量应当累计计算,对于贩卖海洛因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应当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走私贩卖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程序要多久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程序要多久协商解决立即可以办理。起诉最少需要6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具有自动性,彻底性,时空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如下,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停止犯罪。这是犯......


·虚假发票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


·老人去世后办继承公证需要啥材料
      老人去世后办继承公证需要啥材料一、老人去世后办继承公证需要啥材料?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遗留......


·认罪供词的意思是什么?
      认罪供词的意思是什么?认罪供词的意思是:指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以口头或书面所作的陈述。书面的供词一般也叫供状。犯罪嫌疑人在认罪的过程......


·一、交通事故赔偿请律师要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赔偿请律师要多少钱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2、聘请律师......


·寻衅滋事罪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普遍对于共同寻衅滋事致人死亡事件外界如何定义事件性质,普遍存在一下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其中一种比较直接的观点是这样认为的,寻衅滋事致人无什么......


·办案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


·打架斗殴协调赔偿可以吗?
      打架斗殴协调赔偿,应当根据故意伤害罪确定赔偿事项,如果罪犯在审查期间积极赔偿受害人,双方就经济赔偿达成协商,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可以不起诉,......


·法律规定辩护人如何辩护?
      法律规定辩护人如何辩护?辩护人依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辩护人的职责和义务......


·商场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商场合同到期后怎么办?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