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的区别有吗?

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的区别有吗?
  
  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有什么区别?
  
  商标的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是属于不同的结果,从而产生的方式也是有区别的。
  
  
  (一)、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的注销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商标注册人因为自身原因主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全部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
  
  2.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企业消亡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
  
  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续展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二)、商标撤销
  
  注册商标撤销,是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
  
  使用不当主要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识、注册人名义或其他事项,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商标局可以依法撤销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局依申请撤销。
  
  成为商品通用名称,任何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经商标局审查确实符合行业通用名称特征,依法撤销注册商标,其商标权自始视为不存在。
  
  典型如“U盘”、“创可贴”、“金骏眉”等等。
  
  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依申请撤销。
  
  任何人可以就申请注册满三年的商标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注册人未提供有效使用证据则商标局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销三年不使用成为目前大部分企业为了扫清商标申请障碍常用的手段之一。
  
  (三)、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是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注册人就是商标的拥有者,而对于自己的商标作为当事人是可以选择注销,而如果违反了商标法规定,同样商标局的人也可以撤销,或者是可以直接宣告无效,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作不同的处理,但也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算是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犯法吗?
      有些男女双方离婚之后,男方就会赖账不给孩子抚养费。虽然离婚了,但是父子之间的血缘是不会断的,并且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不会就此断了的。那么男......


·渎职罪和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规定?
      由于我国的社会过于庞大,相关的政府机关数量过于巨大。对职务的违法犯罪造成了一定诱因,相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进行相关的犯罪。那渎职罪......


·非法集资中的抵押物如何处置?
      日常生活中,有些小老板通过开公司搞非法集资,并用集资来的钱买房产。在用到钱的时候,其可能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套取贷款。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对案件......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目前无抵押贷款每家银行都可以办理,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是中国公民......


·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的适用......


·拆迁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夫妻对于其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都会进行财产分割。分割房产可按照出资人和登记人判断是否属于婚后财产再分配。有时需要分割拆迁费......


·在我国高空坠物算车损还是玻璃险
      车辆如果停靠在某些建筑物之下,那么从建筑物当中掉落下来的东西是很有可能砸坏车辆的挡风玻璃的。有不少司机在生活当中都有过被高空坠物砸坏自己车辆......


·车划痕险怎么赔具体该怎么做
      车划痕险怎么赔具体该怎么做在我们买完车后一般都会买上划痕险,毕竟以后车开出去少不了哪里就会被划到到挂到。那么当我们的车子在开的过程中产生了划......


·公职人员不干活能辞退么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离婚官司是否适用二审?
      离婚官司是否适用二审?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换言之“任何纠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才告终局”,这是国家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离婚案件当......


·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税收需要缴纳吗?
      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税收需要缴纳吗?需要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