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吗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吗?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由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本身是一种很严重的过错,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负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或虽有过错但与交通事故无关,或者因逃逸导致现场被破坏,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逃逸方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二、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见,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逃逸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除非对方当事人当时也有严重超速、超载、醉驾等过错性行为的。在肇事者逃逸了的情况下,交通事故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抓紧时间报警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文书类司法鉴定包括哪些?
      如今,司法鉴定在辅助法院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真伪方面存在异议,可以申请文书司法鉴......


·一、薪酬制度下的福利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是什么?
      一、薪酬制度下的福利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是什么?1、可以有效的改善员工的工作状态公平、合理的薪酬福利管理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一)、报案。发生后
      (一)、报案。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


·一、两个人不在一起多久可以离婚?
      一、两个人不在一起多久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


·补缴手续
      补缴手续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一)自我能力评估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


·特许经营是什么意思,种类有哪些
      特许经营是什么意思,种类有哪些说到特许经营,可能很多人会感到陌生。通常公司在开展经营业务的时候,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产品,往往需要获得特许经......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样的?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的犯罪,法律......


·最新强制猥亵、侮辱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强制猥亵、侮辱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


·治安案件办案流程
      治安案件办案流程近几年,治安案件层出不穷,所以治安案件办案的流程也越来越规范,随着办案的流程越来越完整和有效。治安案件处理起来就容易多了。......


·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我们都知道,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的程度的,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