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一、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可以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问题申请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关系问题现在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包括国家在劳动关系方面也出台了诸多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尊重。这些法律制度在劳动关系中不应该成为摆设,员工应该根据劳动关系问题灵活选择维权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1、离婚是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2、离婚的原因一......


·双流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双流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等费用标准在严格执行《双流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双府函〔2001〕65号)和《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江苏离婚抚养费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可谓高居不下。由于现代生活条件的不同,夫妻双方离婚以后要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


·在我国关于侵占罪怎么起诉
      随意侵占他人的财物这本身就是属于道德的一种沦陷,现在不要说是捡到他人的物品主动归还了,有很多人甚至会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东西占为己有,在物品......


·北京笔迹鉴定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如果进行司法鉴定的话,对于案件的查明是非常有用的。因为毕竟司法鉴定在我国非常的专业,利用科学技术,很容易破解一下难题。当......


·打架伤人是故意伤害吗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一些冲动的人在被他人......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有哪些1、因有限责任公司引起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


·试用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很明显,这是用人单位对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的错误理解,......


·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一、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抚养权要求可以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


·侵犯著作权罪具体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具体行为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轿车已经进入家家户户,交通事故也越发常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轿车已经进入家家户户,交通事故也越发常见。您在关心交通事故的同时是否了解过关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知识呢?下面,将对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