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1 、离婚是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2、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于结婚之后,婚姻无效的原因则发生于结婚之时。3、离婚于确定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溯及力,婚姻的无效为法院确认无效婚姻为自始无效,具有溯及力。4 、离婚之诉仅限于当事人提出;而婚姻无效之诉则不受此限制。婚姻的撤销,是对成立时已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姻的撤销的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时,是由受胁迫的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诉讼时效内提出。二、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男女当事人的同居关系,可能产生生儿育女的事实,随之而来的是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确定。从基本的法学理论看,由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他们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但从世界各国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看,许多国家都从保护子女利益出发,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采取保护的原则,承认其子女的合法地位。我国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可能会选择离婚,这是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而现在还存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虽然它们也体现婚姻关系的解除,但是这种解除建立在婚姻登记无效的基础上。它们同正常离婚的法律效力和后果是不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个人财产分配协议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财产分配协议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


·河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国土国土面积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时会需要征收土地推荐现代化进程。为了加强征地的管理,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运行,以及保......


·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
      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一、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首先,逾期还款会导致信用卡罚息,利息按照日息万分之五来收取;此外,还会产生滞纳金,......


·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和方式是什么
      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和方式是什么一、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存单,在学理上有记名存单与无记名存单之分,又可分为个人储蓄存款存单和大额可转让......


·强奸罪要对受害人赔偿损失吗?
      如果不幸遭遇强奸,女性的身心健康会受到极坏的影响,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都会要求犯罪分子赔偿损失,来弥补身心收到的伤害。很多人就问我们,强奸罪......


·国有全资企业购买股权可以高于评估价吗
      不能,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的法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


·父母放弃财产继承样本是怎么样的?
      父母放弃财产继承样本是怎么样的?一、父母放弃财产继承样本是怎么样的?声明人:___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协议书承诺书是合同吗
      协议书承诺书是合同吗一、协议书承诺书是合同吗一般情况下“协议”、“契约”、“约定”都是合同的意思。但一份文件是否是合同,名字并不是最重要......


·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