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分居四年算不算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四年算不算自动离婚?夫妻分居四年了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分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第一,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者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凭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实践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第二,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第三,分居已满2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时间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其实,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从来就没有规定过可以自动离婚,现在的婚姻登记制度已经越来越完善,结婚、离婚都有法定程序,双方要知道,夫妻之间的这种关系,不会因为在一起居住的时间长了就自动结婚,自然也不存在自动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企业裁减人员有什么限制
      裁减企业的员工,其实就是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的,虽然我国法律允许企业这样做,但此时也会受到一些限制,不然就会对员工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根据我国......


·报废汽车有补贴吗?怎样报废最合算?
      私家车报废是有补贴的。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


·认罪认罚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上,规定了一些定罪量刑的加重减轻情节,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自首等可以相应减轻刑罚。同时,我国刑罚也规定了量刑的标准,如管制、拘役......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怎样解除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那到底该如何解除买......


·《民法典》规定兄弟有抚养义务吗?
      《民法典》规定兄弟有抚养义务吗?《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被提异议就是您的商标在最后三个月公告期的时候,他人对您的商标有异议存在的,提交证明资料到国家商标局,如果对方提供的......


·遗弃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吗
      遗弃行为一般发生在具有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当中,而对老人、小孩或病人进行遗弃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他们的死亡。那要是遗弃致人死亡的话,此时......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以及......


·公司企业怎么追讨债务 实践中,有一些公司经常欠债不还,作为
      公司企业怎么追讨债务实践中,有一些公司经常欠债不还,作为债权人向自然人讨债有向自然人讨债的方法,向公司讨债自然有不同于向自然人讨债,那公司......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计算合理吗?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计算合理吗?肯定是不合理的,加班费应该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也就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略有不同:1、......


·一、民法典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就是在继承中存在争议的财产,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