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需要怎样申请?


  一、如何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二、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所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不会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如果多家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同一医疗纠纷进行鉴定的,困难会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这样会给医疗纠纷当事人和法院在处理医疗纠纷上带来不便和混乱,为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法规做出了对“同一鉴定不再受理”的规定。
  
  
  3、如果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为如果医疗纠纷已经到了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做出判决的,那么医疗纠纷案件已经进入了解决完成的阶段,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且会对法院的调解和判决结果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再接受鉴定申请的。
  
  
  4、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因为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处于诉讼过程的支配地位,是否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由法院决定,医疗纠纷当事人是不能够自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的。同时法规也规定,在诉讼中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有权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5、如果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原因很简单,如果医疗机构是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其性质已经不再是民事纠纷的范畴,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伤害的罪名。这样案件有可能由司法机关(公安、检察院)来处理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再接受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相关的医疗工作人员,在出现医疗事故时。我国的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相关的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相应的办理,根据具体的案件进行相应的鉴定。我国的相关部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这类医疗事件进行相应的审理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
      一、业务解释: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可以探望吗
      看守所拘留探视是否允许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后需要及时的补办,那么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


·不认定工伤的协议怎么写
      不认定工伤的协议怎么写?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犯罪嫌疑人自首属于什么情节
      犯罪嫌疑人自首属于什么情节一、犯罪嫌疑人自首属于什么情节?自首属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多少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分额一样吗?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分额一样吗?一、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分额范围不一样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有被继承人子女的晚......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我们要区分没有结婚证的情形,一种是男女根本没有领取结婚证,一种是领取了结婚证却丢失了结婚证。1、没有领取结婚证如何离婚?......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一、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年年交吗,有何作用?
      交强险,即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相信对于各位车主来说,一点也不陌生。实际中,车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为自己的机动车进行投保,参加保险。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