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河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河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一至四级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五六级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七至十级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工作中发生一切的伤害都属于工伤。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会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所有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支付,并且根据工伤等级对劳动者进行一次性赔偿等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弟弟婚外情被抓,他一定要认罪才能取保吗?
      不是。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酿酒作坊需要什么手续?
      酿酒作坊需要什么手续?白酒属于食品的一种,因此安全性是第一位,开小型酒坊就应该严把质量关,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对食品的......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买房子贷款,需要抵押,抵押品就是你买下的那套住房产权。你管银行借钱支付给开发商,开发商得到全额房款走人,你慢慢还钱给银......


·版权转让后的保护合法吗?
      一、版权转让后的保护合法吗?版权转让后的保护显然是合法的,版权转让后,在转让的期限内,应当由版权拥有者对转让对象的版权使用的合法保护。有期......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


·进行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为您推荐】北流市律师?新沂市律师?开平市律师?宿豫区律师?清镇市律师?蒲江律师?盐湖区律师??公民若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话,则需要向专......


·过节费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过节费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


·借条写了没拿到钱借条是否有效
      借条写了没拿到钱借条是否有效一、借条写了没拿到钱借条是否有效?借条写了没拿到钱的借条不生效,写了借条,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
      借钱后就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款途径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


·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是正常的劳动关系的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的是童工的话,就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