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审判决书征地补偿的上诉期是多久

一审判决书征地补偿的上诉期是多久
  
  一、一审判决书征地补偿的上诉期是多久?
  
  有时间限制,民事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为十五日,裁定书上诉期为十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上诉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二、判决书范文怎么写?
  
  判决书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参加再审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生效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当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理由和请求)。
  
  经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着重论述原审生效判决定性处理是否正确,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应当维持原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维持原判的,此项不写)。
  
  ……(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写:"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写:"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书记员×××
  
  ××年××月××日
  
  因为征地补偿提起诉讼的,是在申请行政复都没有妥善解决好的情形之下,而且严格的来说这种诉讼其实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因为被告一方是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当中没有对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限有规定,那就统一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如果坚持要上诉的话,注意准备充足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环境行政诉讼举证规定是什么?
      环境行政诉讼举证规定是什么?一、环境行政诉讼举证规定是什么?《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


·犯罪既遂有实施犯罪吗?
      犯罪既遂有实施犯罪吗?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


·法院能不能判监外执行?
      法院能不能判监外执行?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


·在我国对于商标31类能抢注吗
      在我国对于商标31类能抢注吗商标抢注行为是一个非法律术语,其没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人们使用“商标抢注行为”时也是各取所需,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其......


·挪用资金立案后能撤吗
      可以,但是已经涉嫌犯罪。可能涉嫌多种罪名。具体的罪名认定需要视具体性质确定:(1)如果押金行为属于合法,则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者侵占罪。(2)如果......


·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另一方给其必要的经济资助的制度。它不是夫妻间......


·一、交通事故人伤律师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律师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律师费的计算标准有以下几点:1、1万元以下50元;2、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3......


·股权转让纳税时间是多久
      股权转让纳税时间是多久?股东把股权进行转让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向国家缴纳税收,但是具体该什么时候去缴纳税收,很多人对此是不清楚的,一旦超过了......


·网络诈骗案多少钱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案多少钱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发展是要付出代价的,当今社会中手机和网络的作用是很强大的,只要有一部手机,并联上网就可以完成很多“任务”,......


·不宜羁押11种规定具体有些
      不宜羁押11种规定具体有些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