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的普通合同条款有哪些

普通合同条款有哪些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比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是什么东西;(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但是,并不是说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无效。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内容要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这些条款,但不限于这些条款。不同的合同,由其类型与性质决定,其主要条款或者必备条款可能是不同的。比如,买卖合同中有价格条款,而在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中就没有此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坚持合同的订立以对特定事项达成协议为条件,则在这些特定事项未达成协议前,合同不成立。如果当事人各方在订立合同时,有意将一项合同的内容留待进一步商定,则尽管这一项条款没有确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二、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到每一个民法典律关系中,就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各项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1)标的;(2)数量;(3)质量;(4)价款或者酬金;(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争议解决方式;(7)违约责任。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经济合同的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也属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民法典》中有规定,签订合同的形式主要就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而实际采取哪一种形式来签订,当事人需要自己来选择。不过为了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最好采用书面的形式来签订,若日后发生了纠纷,有一份书面的合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主责伤残赔偿比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主责伤残赔偿比例是什么?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


·子女不赡养老人会取得继承权吗?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会取得继承权吗?如果遗嘱中明确规定了继承权的,则可以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


·拘留37天后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拘留37天后批捕程序是怎样的?拘留37天后批捕需要遵守公安机关这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核→批捕→逮捕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强迫劳动罪共同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强迫劳动罪共同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


·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一、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


·不履行离婚协议有怎样的后果
      夫妻之间就离婚签订的一些,一旦到民政局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那么该离婚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就会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么此时要是一方不履......


·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效力不确定的合同。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对此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效力确定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这也是合同签订双方当......


·常见侵犯名誉权有哪些形式
      名誉权的侵权表现: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


·2023怎么构成诽谤罪?
      怎么构成诽谤罪(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


·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判刑吗?
      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判刑吗?一、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判刑吗?(一)解除取保候审后可能的处罚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一、不可以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根据规定的拿赔偿金和解除合同的先后顺序,单位与职工解出劳动合同,职工先签解除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