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居委会证明判缓刑证明有哪些?

居委会证明判缓刑证明有哪些?
  
  被判缓刑的人,需要当地居委会证明没有违反缓刑的有关规定。《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2条、对于被判决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于其中未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轻微的2)、有悔罪表现的
  
  3)、没有再犯罪风险的4)、宣告缓刑对于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的
  
  综上所述,醉驾的量刑原则按照刑法133条的规定,为拘役与罚金。在符合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于犯罪分子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由受理案件的合议庭结合案情与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判决缓刑。
  
  虽然即便全部符合心法72条的规定未必会被宣告缓刑,但是如果差其中一条,一定不会被宣告缓刑的。最后,即便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但是罚金作为附加刑仍然会被执行的
  
  也就是说罚金必须还是得缴纳的
  
  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说需要当地居委会开具没有违反缓刑的相关规定的证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有时会进行社区改造,为了对其改造申请相关的条件,就需要当地的居委会配合审理。所以居委会的证明对于缓刑份子来说缺一不可。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破产撤销权中除斥期间起算点 一、除斥期间概述 我国民事法
      破产撤销权中除斥期间起算点一、除斥期间概述我国民事法律中并没有明确除斥期间的概念。在法理上,通说认为除斥期间(德国ausschlussfristen)是指法......


·盗窃罪的犯罪预备手段都有哪些?
      一、盗窃罪的犯罪预备手段都有哪些?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


·离婚如何争取娃娃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如果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首先我国公民对于我国婚姻法当中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在通......


·一、诉讼离婚财产收费包括哪些?
      一、诉讼离婚财产收费包括哪些?1、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用哪个所函
      一、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用哪个所函?法律上没有规定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用哪个所函。《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


·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吗?
      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吗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自动终止。司法实践中,判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的依据是《......


·什么是受行政处罚行为?
      一、什么是受行政处罚行为?受行政处罚行为就是行政机关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后接受的行为。1.多数情况下只要管理相对人实施了违反现......


·征地拆迁项目中常有的思想误区你中招了吗?
      征地拆迁项目中常有的思想误区你中招了吗?在实践中,经常有被征收方想要参考邻居的补偿数额的情况,然而邻居可能不愿提供,而征收方却以涉及他人隐......


·医疗过错侵权案例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过错侵权案例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一、医疗过错侵权案例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


·从法律层面来看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
      赡养父母子女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然而随着教育的缺失和素质水平的低下,一些人试图钻寻法律的漏洞,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从法律的......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那此时才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仅仅是轻微的碰撞,只是导致了车辆损失的话,则此时只是对受损的财产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