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债权转让生效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流程是首先要签订转让协议,然后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是不生效的,在然后进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就可以了。债权的转让前提是必须是合法的,并且不能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否则是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从有期徒刑的名字中就知道,这是一种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刑事处罚措施。但就其期限来看,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这就不能准确的计算......


·非法经营罪400万判多久
      非法经营罪400万,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
      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一、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火灾损失不是国家赔偿,可以进行申请救助资金补助。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每年都要交吗
      对于买入爱车的朋友,一般在提车的时候4S店销售会提示您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这时候您可能会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每年都要交吗......


·最长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多久?
      最长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多久?一、最长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最短期限没有规定。根据我国《刑事......


·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当夫妻离婚而家庭里面恰好有未成年子女的时候,离婚夫妻就不得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法律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要是这个时候双方就抚......


·夫妻两人因结婚走到了一起
      夫妻两人因结婚走到了一起,日子久了却因不合适想分开了。在婚姻分开的案件中,很多夫妻第一次诉讼分开时,并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法院是要根据夫妻的......


·全责意味着事故中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来承担
      全责意味着事故中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来承担,如果买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则有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这些损失。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


·试用期过了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过了被辞退有补偿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一、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一方如果有正当理由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应当解除居间合同,退......


·土地使用证转让有税吗?
      土地使用证转让有税吗?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买卖房产,在买房时十分容易遇到土地使用证的转让问题。土地使用证是在法律上确认你的土地使用权的一项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