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正式批捕判刑时间需要多久

一、正式批捕判刑时间需要多久?
  
  
  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二、批捕的需要什么条件?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刑事案件的程序法只是起到了初步的规范性的作用,但涉身其中的话,相信律师或者犯罪嫌疑人本身都能切身的感受到,司法部门的话语权非常的大,甚至就连律师很多时候处境也非常的被动。对于批捕到判刑的时间这里不能给出准确的回答,只能说还是根据案情本身来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履行保证金和违约金有哪些区别?
      履行保证金和违约金有哪些区别?履行保证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履约担保性质,而违约金和定金是明确写在《民法典》上,有明确的定义和使......


·一、法定监护人有争议如何解决?
      一、法定监护人有争议如何解决?《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


·燃放纸钱鞭炮的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问题和消防安全愈加重视,对城市烟花爆竹等的燃放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减轻环境污染问题。而在一些祭祀的节日如清明节燃烧纸钱鞭炮不可避......


·轻微伤一般赔偿5000块合理吗?
      轻微伤一般赔偿5000块合理吗?一、轻微伤一般赔偿5000块合理吗?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相关规定也只是明确了赔偿的标准,并没有说规定到某个具......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与他人发生赠与的行为。这种赠与一般都是没有经过公证的,如果赠与人作出赠与的表示之后想要撤......


·私人企业倒闭后工资怎么算
      私人企业倒闭后工资怎么算一、私人企业倒闭后工资怎么算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刑事抗诉与民事抗诉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与民事抗诉区别主要是什么?1、诉讼程序不同一个是刑事诉讼程序,一个是民事诉讼程序。2、诉讼范围不同1)刑事抗诉包括两种:一种......


·民事诉讼法原告申请撤诉是怎样办理的
      一、民事诉讼法原告申请撤诉是怎样办理的《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


·一、假释考验期结束后再犯新罪如何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结束后再犯新罪如何处理?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处理方式是直接按照所犯的新罪来进行定罪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是什么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1、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专利费用。2、您也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3、另......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