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父母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
  
  一、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二、离婚争夺抚养权收集哪些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离婚夫妻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首先要知道如果这个时候起诉到法院的话,一般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然后对症下药,收集对自己有利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据,这样在争夺的过程中才能够让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最终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小车醉驾出事故驾驶照会吊销多久?
      一、小车醉驾出事故驾驶照会吊销多久?1、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


·环保局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环保局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现代社会,人们投资的意识越来越强,随着开工厂的门槛越来越低,许多人抓准市场就开了工厂,进行牟利。可是环保局为了......


·我国自诉案件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自诉案件的种类有哪些一、我国自诉案件的种类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怎么追讨政府拖欠的工程款怎么追讨政府拖欠的工程款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应具备的条件如下: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根据刑法规定怎么告发重婚?
      根据刑法规定怎么告发重婚?根据刑法规定告发重婚需要携带大量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比如说起诉状提起自己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直接进行诉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


·一、疫情期间贷款逾期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贷款逾期怎么办?可以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经接......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除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外,只要是由公安交警介入处理的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才能确定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承担的赔偿比例。那......


·宿松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宿松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宿松县属于安徽省,尽管说宿松只是属于一个县级地区,但国家所规定的信息公开的这一强制性的制度也必须要求当地政府机......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免征吗?
      一、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免征吗?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不能免征的,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变成认缴制,也有了认缴期限这一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