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怀孕离婚男方赔偿多少?

一、怀孕离婚男方赔偿多少?怀孕期限,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女方可以,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不需要赔偿,婚姻内的赔偿条款,没有怀孕这一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此规定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在有以下情况,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怀孕离婚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女方因怀孕生子生活困难的,男方要给予生活帮助,具体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我国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其目的在于保护女方和胎儿的成长,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司法机关可以认定。另外,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构成有过错方的情况,而怀孕时离婚是不属于过错方的,所以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
      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无主物一般都是指被遗失人遗失二为及时领取的物品,就被成为无主物,而且无主物一般都是国家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对于......


·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土地出让金与地价的关系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


·人身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人身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在有关合同的概念中,有些合同具备人身性质,比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保险合同等。像这类合同也被称为人身合同,那么作为......


·一般公安传唤时间是多久?
      一、一般公安传唤时间是多久?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分为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
      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一、贷款利率(一)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费用标准?
      在现在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中,因为审判人员对建设工程不了解,对案件的审理都是采用司法鉴定为基础的,因此在案件的纠纷中,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


·工伤赔偿是在员工在进行工作之中受了受而必须进行的赔偿
      工伤赔偿是在员工在进行工作之中受了受而必须进行的赔偿,对于工伤赔偿来说是由单位进行购买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进行支付的赔偿,那么在......


·祖屋原始取得的方法有哪些 一、祖屋原始取得的方法有哪些?
      祖屋原始取得的方法有哪些一、祖屋原始取得的方法有哪些?(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


·债权追偿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
      债权追偿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