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由此提出的诉讼活动被称之为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了解了什么是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之后,我们还要了解一下它的具体流程:1、当刑事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应该让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知道,他们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2、有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这三个过程当中,向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的,并且案件被公安己管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在该刑事案件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来进行受理,在侦查、诉讼的阶段,若当事双方经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的调节,达成协议并且完成给付,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依旧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话,人民依照法律还是要受理该案件。3、当人民法院收到被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上的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且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才予以受理,否则,则驳回起诉。4、当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之后,5日内需要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送至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手上,并且根依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明确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5、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之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被告应该收到法院的传票,并且按照传票上面写的日期按时出庭,6、对于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人来说,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存在着举证责任。7、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提起人,包括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当事人或者组织可以基于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审理请求调节,调节成功之后,审判人员应当立即整理出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至双方当事人手上,即刻起调解书生效。8、若出现调节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有一方临时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诉讼一起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之时,一般先审理刑事部分,之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按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审理。9、当审理过后,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里的被告人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对于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且调节失败,没有办法发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一并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10、对于附带民事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是不收取诉讼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履行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履行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


·机动车牌照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牌照注销需要什么手续?如果你买了车那么你就就一定要有一个车牌给你的车,要知道,车牌对车就像身份证对人一样,这个比喻也许不太确切,但车牌......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我们都知道有很多赔偿项目,其中包括医疗费等等,另外还有误工费也是需要赔偿的,但是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和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是很多人......


·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有什么原则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起来,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


·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罪行为是较为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遗弃行为都会构成遗弃罪。为了保护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樵舍镇枫林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


·一、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肯赔偿怎么办?
      一、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肯赔偿怎么办?1、双方协商可先行于对方协商。2、调解如果达不成协议,需要经交警事故科,会对你们双方进行责任认定,......


·犯了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应当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认定不同的罪名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中国抢注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
      中国抢注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1、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2、若商......


·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的情形包括什么
      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的情形包括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