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集资高利贷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非法集资,就是非法的吸收公众的金钱,然后跑路的行为。那么关于非法集资高利贷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很多人会认为高利贷是非法集资,因为高利贷也是属于非法的行为,借贷出去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是高利贷是属于民间借贷,并不是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高利贷关系是怎么样的?
  
  借高利贷,只是民事借款行为,与非法集资无关系。非法集资涉嫌《刑法》第176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间集资后高利贷,分别看待。民间集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而高利贷行为, 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一、 被非法集资怎么办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向银监会、工商局举报,由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查处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遭遇非法集资诈骗,建议报警;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p2p非法集资是不同的概念,二者在融资方面的目的是不同的,非法集资,是出于非法的行为实施的,非法集资,一般通过非法的开展讲座,或者是一些促销会等从而筹集资金,P2P的融资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的。
  非法集资,就是吸收别人的钱,答应要做的比如开课,或者是给予一些物品作为交换的这些都没有实现,直接跑路,将钱卷走。高利贷就是民间人们之间的借贷行为,二者完全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教师侵犯肖像权该怎样判定?
      教育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我国一直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在我国的地位相对比较高,是因为他们为了教育做出了默默无闻的贡献,对此社会给与的极......


·店面合同违约金纠纷怎么处理
      店面合同违约金纠纷怎么处理其实很多的朋友现在与其在公司或者是企业上班宁愿选择自己开一间店面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会选择承租店面并且签订一份合同......


·卖方签完合同可以毁约吗
      一、卖方签完合同可以毁约吗?卖方签完合同不可以毁约,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需赔偿买方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一般有两种情况:1、合同中无具体规定......


·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工作2年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工作2年怎么处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意味着自己的劳务权益已经受到了法律保障,回归现实,有不少人在自己的合同到期后依旧继续工作......


·醉酒驾驶处罚:
      醉酒驾驶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


·法院民事诉讼怎么撤诉?
      法院民事诉讼怎么撤诉?诉讼可以是当事人主观撤销诉讼请求,也可以是法院被动按撤诉对诉讼进行处理。民事诉讼怎么撤诉?撤诉时限为法院进行宣判之前......


·股票投资诈骗会判刑吗?
      诈骗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


·要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要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在债务人拒不偿还借款甚至是发生了欠款纠纷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欠款纠纷,追讨欠款。具体来说,债权人要怎样通过......


·一、结婚一天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结婚一天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结婚一天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


·离婚后,女方自愿付不付抚养费都由男方自行决定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生活在一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都不会消失。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