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被要求支付税局罚金的公民需要立即缴纳罚金吗?


  一、被要求支付税局罚金的公民需要立即缴纳罚金吗?
  
  
  被要求支付税局罚金的公民并不需要立即缴纳罚金,税务局的罚款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具体的会计分录是: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的债权,以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现金收回债权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
  
  
  二、罚金执行机关是谁,谁来执行罚金处罚
  
  
  1、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和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指明了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即一审法院执行。这就明确了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2、罚金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执行
  
  
  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却没有明文规定应由法院的哪个部门来执行。现在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样,有的由刑庭执行,有的由执行庭执行,有的由司法警察执行。由刑庭执行,违背了人民法院审执分离的原则,由执行庭执行于法无据。这里笔者认为应该由司法警察执行。理由是,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第(六)项,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七)项执行死刑;(八)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也就是说人民法院机构中能够执行刑罚的只有司法警察。
  
  
  另外,作为(八)项它既是一个冲实性条款,指导司法警察根据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同时,也是适应形式发展和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不断拓宽司法警察职责的弹性条款,以上规定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节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责中,就不包括刑罚的执行,只是对刑事判决,裁定中民事部分的执行。所以按照立法原则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应当包括执行罚金。
  
  
  在我国不管是自然人还是单位主体,都是有责任纳税的,若是其在实施买卖房屋等的行为之后,并不到制指定的银行单位纳税,此时一旦被税务局发现,是会要求其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的,一般来说,被税务局要求支付罚金的情形,必须要立即执行,罚金也不会被退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结婚后个人信贷算夫妻债务吗?
      结婚后个人信贷算夫妻债务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后个人的借贷如果用于家庭生活的,是需要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强奸罪是哪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强奸罪是哪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强奸罪是哪条?强奸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


·在我国强奸罪有自首,谅解书能判缓刑吗
      关于强奸的这种行为,很多时候不能够以当事人当时是喝了酒的这种说法作为冠冕堂皇的借口的,不管当时的意识是否清醒都不能够在违背别人的意志下去发生......


·一、结婚不到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不到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结婚不到两年离婚财产需要平均分配,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


·私募基金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要求有哪些?在当今的21世纪,经济市场中各种基金如雨后春笋般让人眼花缭乱,银行不断推出了许多新的理财产品,有些个人或者组织也选择成立自......


·离婚诉讼扯诉后需要再等半年不离婚诉讼撤诉后
      离婚诉讼扯诉后需要再等半年不离婚诉讼撤诉后,是需要再等半年的。离婚诉讼撤诉后,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


·一、配偶去世有遗嘱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一、配偶去世有遗嘱共同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死亡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配偶......


·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官司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也是离婚双方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


·关于未冻结股权的股东能否增加出资?
      关于未冻结股权的股东能否增加出资?是可以增加出资的,冻结某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不构成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增资扩股等权利的限制。公司登记法律法规、民......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些城市向周边扩张不得不拆毁一些农民住宅,宅基地已经成为农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