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
一、中级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
中级诉讼标的额是按照诉讼标的来计算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二、诉讼标的额多大的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很多案件并非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若是实施标的额比较大,或者是案件的社会影响比较大,此时可以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般来说诉讼标的额是需要在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之前就需要确定的,若是需要变更,也必须征求法院的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是什么在合同履行关系中,各方履行义务有不同的先后顺序,同时法律规定了不同形式的抗辩权来保护先后履行义务各方的权益,......
·作为子女的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被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要想对被监护人行使监护人,则就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为监护人。那么您知道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
·被辞退员工要求离职发工资可以吗?
被辞退员工要求离职发工资可以吗?被辞退的员工要求离职发工资完全是可以的。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
·年劳动合同法解读有哪些?
一、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在......
·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一、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哪些?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
·盗窃200万判几年
该行为构成盗窃罪,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
·如何视为签收法院传票?
如何视为签收法院传票?一、如何视为签收法院传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
·物业服务费成本的构成包括哪些?
物业服务费成本的构成包括哪些?一、物业服务费成本的构成包括哪些?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以......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计算,要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是否要交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交通事故责任书主责要吊销驾照吗?
交通事故责任书主责要吊销驾照吗吊销驾驶证是驾驶员有违章情况导致发生了交管事故,交管部门对驾驶员的一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
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一、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入股协议股东签字不可以由他人代签,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