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案件可以不分割财产吗?

离婚案件可以不分割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而另一方主张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一般都会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分割财产时如何维权
  
  在夫妻感情已走到尽头,除了精神上痛苦,纠缠不清的还有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往往一方当事人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或隐藏匿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例如:转移存折的钱款、私自出售共有房屋、低价转移夫妻共同财物、恶意制作虚假欠条等等。遇到这些情况我们该如何保证自己一方的权益呢?
  
  首先,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了解家庭的收支情况,有多少存款、存在哪家银行,这样的话即便对方否认存款的存在,我们也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方式,查明夫妻存续期间是否有该笔存款,共有多少、是否被转移,法庭上要求对方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
  
  其次,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再次,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房屋,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可以要求与债权人对质,询问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等细节问题,必要时对欠条形成时间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另外,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转移财产或恶意负债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情形的,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再提提起分割财产之诉。
  
  在协议离婚中,法律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就夫妻共有财产作出处理,至于如何处理,可以由离婚夫妻协商决定,无法协商一致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诉讼离婚中,并不要求一定要主张分割共有财产,因为有可能夫妻就财产的分割已经协商达成了一致,那自然在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不用要求法院对共有财产作出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一、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如果警察打架如何处罚?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比较容易冲动,由于一些矛盾甚至会产生打架行为。打架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影响。有时候有些执法......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


·二手房交接要注意什么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之间除了要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外,还会涉及到二手房交接的内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房。实践中,进行二手房交接的,也有一些......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国家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创新型社会。这就需要加大力度对专利进行保护,这样能更好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那......


·抵押什么意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
      抵押什么意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一、抵押是什么意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工商投诉商标侵权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工商投诉商标侵权所需资料都有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


·证人拒绝配合作证会被判刑吗
      证人拒绝配合作证会被判刑吗?不出庭作证不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


·在我国发现校车超员该向谁举报?
      在我国发现校车超员该向谁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1、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


·如果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胜算有多大呢
      变更抚养权要胜算的话需要举证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果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不尽抚养义务或......


·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了还会被释放吗?
      一、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了还会被释放吗?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了是不会被释放的,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但不一定到37天就自动放人,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